深交所发布服务体系建设纲要及各专项服务指引
2008-10-09 11:00 新闻主:深圳证券交易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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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 2008-10-09(中国商业电讯)--为适应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需求及满足新产品、新业务、新制度对市场服务工作的要求,深交所日前发布了《深交所服务体系建设纲要》以及各专项服务指引(2008修订稿)。
深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,深交所服务指引旨在为广大投资者、上市公司、证券发行人、会员单位、基金管理公司、创业企业、证券监管机构以及与证券市场有关的各类中介机构提供服务。深交所将持续加强服务体系建设,丰富服务内容,完善服务手段,改进服务质量,优化服务流程,提高市场运作效率,促进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。
深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,长期以来,深交所一直把建设规范有序、公开透明、市场导向、特色鲜明的服务体系作为交易所的基本职能之一,以服务为立所之本。此次对服务体系建设纲要及服务指引的修订,旨在顺应市场形势变化,把握市场需求,除对已有的“投资者服务指引”、“上市公司服务指引”、“会员服务指引”、“拟上市企业服务指引”、“基金管理公司服务指引”等五个指引进行更新完善外,还新增了“园区公司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试点服务指引”和“退市公司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服务指引”,从服务类型与标准、服务对象与基本内容、服务手段与方式等方面进行了修订、完善和细化,并就有关具体业务办理提供了详细的业务指南。该纲要及专项服务指引将放置于深交所网站(www.szse.cn )“关于本所”栏目,供公众查阅,实现交易所与市场参与各方良性互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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